这是一个问题。一些地方决意开征二手房交易个税,想当然说可以抑制投机炒卖风气,压住房价这只高高翘起的“葫芦”。结果是大相径庭,葫芦非但没有压下来,反而跟着翘起了瓢———投机炒卖歪风不止,税负又被精明强悍的卖家层层加码到房价里去,转移给购买人。利器变凶器,个税顿时成了煽风点火的道具。
时至今日,强征20%税率的消息仍旧左右不能讨好。但凡一有风吹草动,买卖双方总会争相涌入交易中心,掀起提前过户高峰。那情形真好比大限将至,人人均想免除这一刀。眼见得行将把一个二手房买卖市场弄得半死不活,一些城市只好咬一咬牙,宣布停止征收这项税目。
为什么会这样?是税征错了?抑或不该征吗?这样急匆匆地开征又急匆匆地告停,对于那些崇奉税收政策、且将之视作万能的评论人士而言,似乎要教他们失望了。
———税当然是没有征错,也不存在该征与否的问题。想想看吧,一些推行者为购房人在高房价和投机炒作面前叫苦连天而操心,想要有所作为,出发点何其难得?只是,出发点好尚不表示能解决所有问题。设计很重要,草率推出一项未经设计周全的措施,效果适得其反几不可免。即使是有意抱着投石问路的心理姑且一试,恐怕也难免伤及无辜。
所以,要肯定二手房个税的发起原则和初衷,但必须承认,其设计缺陷给市场添了不少乱。关于这一点,最初出自北京市场的一个比方很贴切,说这项税收好比狗熊拿石头给主人头上赶苍蝇,结果显而易见,苍蝇是被赶跑了,主人同时也被活活砸死。
怎么不令人惊诧?肉眼能见的一些技术性硬伤明明没能够解决,就要着急开征。到头来要么是跑了苍蝇害了主人,要么就是使主人与苍蝇一道玉石俱焚。问题是,一开始我们是可以避免这类不利情况发生的,因为我们有选择。第一,不课征这项税目可不可以?结果证明我们失误,操作有问题,是不是可以当机立断全面叫停?第二,开弓没有回头箭,既然已经开征,又不想让政策权威打折扣,是否应该考虑顺势改换一下手法?不要明知是错的,还要一杆子撸到底?
综合种种信息来看,现在我们还可能在延续这错误。从来没有判定清楚哪部分人是炒卖分子、哪部分人又是普通购买人,更不曾掌握炒卖势力的真实游走轨迹和普通购买人如何结构布局,个税政策这柄利剑便要一祭再祭,给人印象,无非是在把整个市场当作赌场整治、或把所有大大小小的参与者都当成了投机炒卖者(至少是一视同仁吧),从而一锅烩掉,毫不手软。
向楼市课税的尴尬之处就在这里。没有科学、严格而直观的标准,投机者不好分辩,极难鉴识,一旦无所适从起来,便往往无端地把普通人群当作了治理对象,推入“非我一类”的深渊,购房人这时候难免要为投机者“殉市”,白白做出牺牲。
以我之见,二手房个税的失败,是没有很好地遵循宏观调控最高准则的必然归宿,不能做到有保有压、区别对待,“一刀切”式的武断做法,有其盲目和不切实际性。在这一点上,其他税目的课征已有先例。比如二手房交易营业税,规定说5年内购买人若将购得的房屋二次上市交易,便要全额课征5%的营业税。有时左右想不通,这似乎是在说,只要是5年以内转手的,就是炒房,势必要受到惩罚。
这种跟着感觉走的、想当然的做法,委实是我们在具体市场面前一无所知的表现。因为实在是没有更好的策略,我们只能想当然地去做。至于后果是什么,看不到也可以想到了。
不过凡事细思量。要问一句:是推行税收政策的人喜欢“想当然”和“一刀切”式的鲁莽做法吗?肯定不是。我的推断,即使他们要求自己高度奉守有保有压、区分对待的征收准则,只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是有心无力、无从做起。何以见得———在无法分清投机炒作与普通置业的边界之时,他们又如何能够做到泾渭分明地保谁、压谁和区别对待?又如何能够做到适时适度、拿捏自如呢?
由此可见,二手房个税的课征没有坚实的可操作基础,贸然课征,只可能是在不正确的时间里做了一件不正确的事情。因此,笔者建议暂时不要将这项措施排上日程表。首要的工作,是需要预先落实一些前置条件,设法让有保有压和区分对待等原则能够细化、量化到具体对象身上,确保有的放矢后,方能再考虑行征税之事。
一定要明白,税收手段不好用,也不要轻率启用,否则便要吃教训。
来源:(济南房产)
2004年3月5日,黄女士与福州一房地产开发商签订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,买卖方式为预售,购房款38万元。双方约定,开发商应当在2005年6月30日之前将符合约定条件的商品房交付黄女士,如逾期交房,自2005年7月1日起至实际交房之日,开发商按日向黄女士交付已交购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。
合同签订后,黄女士依照约定付清购房款。2006年1月21日,开发商向黄女士交房,双方在办理交接手续时,黄女士在对方提供的承诺函上签字,确认“开发商在交付房产过程中已履行各项义务,不存在违约行为”。同年3月,黄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。
黄女士提出,承诺函条款中开发商“不存在违约行为”的表述是指开发商在交房当日不存在违约行为,并非整个售房过程。开发商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,该条款无效。
福州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,承诺函关于开发商“不存在违约行为”的表述含义明确,业主在上面签字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,视为其放弃向开发商主张逾期交房的责任,黄女士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。
来源:(大家房产)
大批写字楼的投入使用,使省城写字楼周边的楼盘更加火爆了。记者近日在调查时发现,不少投资者看到写字楼周边住宅楼的升值潜力,纷纷投资,房价也随之被拉高了一成以上。有关人士表示,下一步省城将调整住宅结构,一批商住两用的楼房将纷纷亮相。
写字楼带动
新房涨一成
得知中润世纪广场要建7座写字楼后,去年,省城的陈先生敏锐地看到了商机,和几个朋友商量了一下,每人在附近的楼盘买了一套房子,价格是每平方米4500元。现在这7栋写字楼都已经封顶,不少企业准备入驻。陈先生的房子也成了抢手货,即便是租金每月1900元,预租者还是不少,这些人准备企业搬到写字楼上后,租陈先生的房子住。
中润世纪广场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他们的写字楼总面积15万平方米,写字楼的开盘,直接带动了住宅楼的销售,而且房价比原来高了大约一成。
和中润世纪广场一样,近年来,省城明珠国际商务港、嘉恒商务大厦、东环国际广场、东方丽景商住大厦等一大批写字楼的投入使用,都会给周围的住宅楼盘带来很大的商机,不仅使得周围楼盘的房子好卖,而且价格比原来也高了不少。
济南市房管局有关人士分析说,入驻写字楼的企业,一般都是成长型的企业,这些企业必然会带来大量员工,这些员工都很年轻,需要租房或买房。一些投资者敏锐地看到了这个商机,往往在写字楼开盘之前,先在周围买下住房,等写字楼开盘后,再把房子卖给或租给入驻企业员工,赚取中间的差价。
该人士估计,写字楼是一个片区身份的象征,正是由于这种带动作用,使周边住宅楼的房价大约可以比原来提高一成以上。
周边二手房
价格“坐飞机”
“我们非常欢迎写字楼。”华龙路一房产中介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只要写字楼开盘,周边楼盘的二手房就不用愁了,而且价格就像坐了飞机一样,呼呼地上涨。
在二环东路,一家房屋中介负责人分析说,现在最紧缺的就是写字楼周边的房源了,一座写字楼会有上百家企业入驻,二环东路周边的写字楼比较多,住宅楼的房价就跟着往上涨。但有的二手房在写字楼开盘之前就被投资者买走了,这些投资者看着房价还在上涨,手里抓着房源,只租不卖,先赚取几年的租金,等房价涨得差不多了,再出手把房子卖掉。
该负责人告诉记者,去年9月,百花小区的二手房价格是每平方米3700—3900元,9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,月租金也就600多元。但随着大批成长型的企业入驻嘉恒商务大厦、东环国际广场、东方丽景商住大厦等写字楼,百花小区的房价就像坐飞机一样,二手房的价格已经涨到了每平方米4600元,一套9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,月租金也达到了1200—1600元,比原来翻了一番。
在火车站附近,明珠国际商务港的投入使用,也直接带动了周边住宅楼价格的上涨。
政府部门:
批量增加商住楼供应
写字楼周边住宅楼的抢手,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。济南市房管局表示,写字楼开盘使周围居民住房价格上涨,这是供求关系的直接反映,也是正常现象,只要是房价不过高就行。从现在监控的情况来看,省城写字楼周围的居民住房价格,还在正常的波动范围内。
济南市建委有关人士表示,今年,济南市房地产开发计划完成投资175亿元,施工面积1100万平方米,竣工面积310万平方米,新开工面积400万平方米,销售面积290万平方米。根据市场的需求,有关部门将加大写字楼周边商品房的建设,增加写字楼周边居民住宅楼的供应量,供应量多了,房价上涨的幅度自然会得到抑制。
另外,济南市将多建一些商住两用的楼房,今年,省城的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已全面启动。根据规划,魏家庄地块、五里沟片区、阳光新路地块、振兴街片区、馆驿街南片区都将开发商住两用的楼房,这样也能缓解写字楼周边住房紧张的局面。
来源:(齐鲁晚报)
(记者祝田园 通讯员 庄其军)昨天,长清区组织12个单位300余人,对城区文昌山周边的25处、2800余平方米的违法违规建筑实施了强行拆除。
据介绍,文昌山位于长清区行政商住区与大学科技园的结合部。根据规划,此处将利用文昌山的自然景观建设一处公园。但据城管执法人员调查,此处有25处违法建筑没有任何建设批准手续,且破坏山体植被,当事人擅自改变土地性质。 此前,长清区城管执法局对这25处违法违规建筑的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下达了《限期拆除通知书》。在责令当事人拆除未果的情况下,长清区政府于昨日组织执法力量,对这些违法违规建筑依法进行了强行拆除。
来源:(济南时报)
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国家统计局14日发布的调查结果,今年5月,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环比均继续上涨。新建商品住房、二手住房和非住宅商品房上涨幅度均超过5%。北海、深圳、温州、北京、蚌埠五个城市比去年同期上涨超过10%。
调查显示,5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.4%,涨幅比上月高1.0个百分点;环比上涨1.0%,涨幅比上月高0.3个百分点。
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.6%,涨幅比上月高1.3个百分点;环比上涨0.8%,涨幅比上月高0.1个百分点。经济适用房、普通住房和高档住房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2.0%、7.2%和6.5%,环比分别上涨0.7%、0.9%和0.8%。涨幅较大的主要城市包括:北海15.1%、深圳12.3%、温州10.9%、北京10.3%、蚌埠10.2%和南京9.2%等。环比涨幅较高的主要城市包括:北海5.0%、温州3.6%、湛江3.4%、兰州3.0%、长春2.6%、蚌埠2.6%、贵阳2.1%和南宁2.1%等。
5月二手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.8%,高于新建商品住房0.2个百分点。非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.3%,涨幅比上月高0.4个百分点;环比上涨0.9%,涨幅比上月高0.5个百分点。办公楼、商业娱乐用房和工业仓储用房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7.8%、5.1%和3.3%。
来源:(品搜济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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